弄不明白就容易利益受损。在国家大力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的大背景下,有必要谈谈这个话题。
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农村危房改造是对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居房屋进行改造的一项安居工程。
其初衷,在于贯彻中央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到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而我们通常所讲的房屋征收,则是为了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部分区域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征收补偿的政策。
通俗来讲,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划定征收范围,在这个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无论是否为危房,都统一征收并进行补偿;而农村危房改造则是对某个或某些住户所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改造。
那么,“农村危房改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首先,住户须为本地农业户籍;
其次,住户是“4类重点对象”,即:
A.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B.低保户(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C.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D.贫困残疾人家庭(以残联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最后,房屋需要满足“C级、D级危房”要求,即: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逐户对危房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房屋危险等级分成A、B、C和D级四等,只有C级、D级的房屋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房屋鉴定等级为D级指的是整栋危房的房屋,应当拆除重建;C级指的是局部危险的房屋,应当修缮加固。
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大家还应该注意的一点是: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户自行申请的,而不是政府主动实施的行为。
以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为例,根据《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住户要以家庭为单位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初审符合条件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将报送至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住建部逐户对危房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
鉴定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将材料报送县政府复核。县政府经复核、公示后才能确定公布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名单。
危房改造,也会给补偿吗?这一点很多人非常关心。在这里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会给。
但补偿的标准,是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因地制宜确定。同一个省的各个县市,补助标准也是不同的。
总而言之,农村危房改造系农户自行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实施,并非随意进行。
如果您的房屋即将被拆除,但又不能确定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还是房屋征收,或是不清楚具体的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建议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