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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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03-01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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