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地拆迁案件看似大同小异,维权程序亦看似相差无几,但是维权结果却多有天壤之别。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利律师、魏巍律师、吕秋香(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西部甘肃省征地拆迁案件,之所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胜利,其背后的法律与现实问题,着实值得深思……
基本案情:
王先生对嘉峪关市某地段的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建设房屋用于办公、仓储及出租经营。该地块涉及拆迁问题,因补偿标准不合理,王先生与相关征收部门就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11月9日,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针对王先生上述房屋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认定王先生房屋系违法建筑,并责令其于7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他明白,此时若没有专业律师操作,房屋一旦被违法拆迁,之后的维权难度势必会加大,维权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王先生与京平律师取得联系后,经过专业律师的分析,最后决定委托京平律师代理自家拆迁案件。
立案屡屡遇阻、维权层层突破
根据案件的紧迫情况,京平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内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诉讼,并同步启动信息公开程序,核实该地块涉及征收的合法性问题。然而行政案件立案难却在本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2017年11月20日,王先生在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时,立案庭要求王先生必须先复议再诉讼,且拒绝出示不予立案裁定。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可知,本案并不属于复议前置范围,所以京平律师指导王先生改以邮寄方式立案。
中院签收立案材料后,法官又以电话明确表示不予立案,且拒绝出示不予立案裁定。针对如此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立案规定的问题,京平律师为保障王先生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决定起草文书向甘肃省高院起诉。
一次次碰壁并没有打消王先生的维权信念,更没有让京平律师知难而退。
违法拆迁文书接踵、律师及时应对
就在王先生遭遇立案坎坷的同时,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向王先生送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要求其于三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随后又针对其房屋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要求王先生于2017年11月24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
为了尽可能保住房屋,替当事人争取权利,京平律师向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正式强调了违法拆迁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并针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
虽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非常高效”地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但是京平律师早做好应对措施,这一纸决定并不能终结维权程序。
案件峰回路转、律师函功不可没
就在案件徘徊于复议不予受理,诉讼不予立案阶段时,京平律师根据案件发展情况,分别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雄关区人民政府和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递交了《律师调解建议函》。该函不仅明确了此次拆迁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给相关部门施加了压力,同时提出了协商解决补偿问题的中肯建议。
《律师调解建议函》妥投后,在准备向高院递交的起诉状尚未邮寄之时,相关拆迁人员主动与王先生取得联系,表示希望可以重新协商补偿问题。此时距离委托律师仅仅过去17日,经过几次维权碰壁,这一消息着实让王先生激动。斡旋几日后,王先生激动的打来电话,告知律师此次拆迁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已经与其针对拆迁和补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签订正式的《征收补偿协议书》,以提高近百万的补偿为此次维权画上了圆满句号。
结语:
征地拆迁纠纷案件要想获得圆满的解决,信心虽然不可少,但更需要专业策略、默契配合和坚实的信任基础。本案之所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欣慰的结果,首先在于王先生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的时机恰到好处,即房屋尚未拆除,且本案关键——《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尚有救济余地,同时保证了后续程序的及时性;其次,本案代理律师是征地拆迁维权领域的专业律师,对案件的全局把控和细节操作游刃有余;再次,本案当事人对律师保持着绝对的信任,默契配合律师的思路启动每一个程序,奠定了本案得以高效解决的基础。
当然,征收主体和相关法院是否有诚意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对最后维权结果的影响亦是不容小觑。本案中,虽然复议和诉讼均遇阻,但京平律师结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向相关部门传达了解决问题的决心,并在恰当的时机向相关部门递交了《律师调解建议函》,表明了解决问题的诚意,最终以此为王先生争取到了协商谈判的机会,实现了王先生的委托目的。
时间短、效率高、结果完美,当事人特送锦旗以示对律师工作的认可和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