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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置房”成“安心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10-13

  老房子拆了,换一套安置房,这是很多拆迁户的选择,以后的生活就指望它了,“安居”才能“乐业”是中国人不变的情怀。然而在现实中,多少拆迁户的这个“小目标”却实现不了,回迁延期、房屋无着落、房屋质量不合格、手续不齐全等频频出现,刺痛我们的内心,也让很多拆迁户惴惴不安,站在选择货币补偿还是安置房的十字路口左右为难。京平拆迁律师给您支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保“安置房”成“安心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要点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地“安心”

  遇到这两种情况,很可能都是因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没有在意,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常有拆迁户反应,当时说好了在某比较好的地段安置,结果安置房分下来,却去了很偏远的地方。看了看安置补偿协议,上面只写了一个平米数,其他什么信息也没有。

  拆房子的时候,说安置房没有盖好,等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安置房还没有盖好,只有每月的那点过渡安置费。有一位老人跟我们倾诉,“我这么大年纪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我的安置房”……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怎样才能有效维权?这都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密切相关。

  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差不多就意味着我们原有的房子马上就要拆除了,而安置房常常只是一个虚幻的承诺。在这样的处境下,就可以看出这一纸协议意味着什么,上面的一字一句都影响到我们权利的实现。

  我们应该在协议上注明哪些东西,才能杜绝后患,签得“安心”?其实这些都应该写到: 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保“安置房”成“安心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把这些都在协议里写清楚,并保留一份。如果再出现前述的情况,我们就可以根据协议去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我们的安置房面积多大、什么时候交房、应该建在什么地方都言之凿凿地落实在纸面上,会让我们的拆迁维权更加游刃有余,让我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

  要点二:安置房住地“安心”

  安置房住进去了,就可以安心吗?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在我们的咨询电话和新闻报道中经常听到这样的情况:房屋开裂,甚至手一扣就能抠下墙体。

  安置房首先也得是房子吧!这样的房子谁敢住,都不只是钱的问题,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而拆迁户得到的答复常常都是这样子的:

  “这是工程质量的通病,不影响结构,很安全。”您听着放心么?

  

保“安置房”成“安心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安置房跟其他商品房一样,有同样的质量要求标准,也要有建房的相应手续,房屋质量必须要符合住宅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对此我们一定要留心。合格的安置房需要经过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必须经过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进行的验收合格。

  除此之外,“五证二书”也是必不可少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很多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不管安置房能不能建起来,先让大家签字走人;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把安置房草草交付了事,在施工的时候能省则省,不能省的想办法也要省。

  而我们作为老百姓,不晓得背后的算盘,也不知道怎么盖房子。处处被蒙在鼓里,觉得不对劲了,也会有“专业人士”出来安抚说“没有问题”。

  要想让“安置房”“安心”,这两点一定要牢记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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