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征地拆迁事件越来越多,加上这么多年的法治宣传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我们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我们的拆迁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在遇到侵害自身权益的事情时,我们会拿起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依法办事首先就要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时候就有许多被拆迁人开始在网上海量搜索各种信息,开始去书店广泛搜罗各种书籍,甚至去法院旁听各种案件,去各大论坛讨论拆迁经验……然而物极必反,许多被拆迁人反而陷入了一些认知误区,如若不及时醒悟,怕是被拆迁人要被坑惨喽!
房不拆维权没用,房拆了才有用
京平拆迁律师接待咨询,根据案件情况建议被拆迁人法律维权时,总会听到这样的回应:“我也想维权,可是我家的房子还没拆呢,他们都没违法,我怎么告他们啊?”其实这样的说法和想法都是陷入了一种误区。
要知道征地拆迁涉及到呈报、审批、公告、签订协议等诸多程序,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程序存在违法点,我们就可以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违法拆迁是严重的违法点,但并不意味着只有这个严重违法点出现才可以维权,反而等到房屋被拆之后再维权,虽然也能通过一些程序挽回损失,但此时已失去房子这一最重要的谈判筹码,案件维权难度大大增加了。
报警无用,把事儿闹大才有用
当京平律师询问被拆迁人面对违法拆迁是否及时报警时,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报警?警察就在现场呢,报警他们能管吗?根本没用!还不如自己死扛着,把事儿闹大他们就不敢拆了!”这是被拆迁人认知上的又一大误区。
让警方出警办案只是报警的一个目的,但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在警方不及时受案、办案的时候去事后追责,督促他们去履行找出违法拆迁主体的职责。被拆迁人自己死扛,甚至以暴制暴,把事儿闹大,最终的后果是什么呢,只怕是被公安机关抓住你的违法点,以妨害公务或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打官司无用,上访才有用
有些被拆迁人内心坚定地认为跟政府打官司对抗是没有用的,民不与官斗,平头老百姓再怎么折腾也难以有所作为,还不如去上访呢,又不用出什么成本,一旦把事闹大,成功引起上级政府的重视了,说不定就不拆了,问题也能解决了。可事实真是这样吗,恐怕这是被拆迁人认知上的第三大误区。
根据《信访条例》,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并没有直接解决信访事项的权限,所以信访是不能解决征迁问题的。相反,虽然“民告官”是比较难处理的案件,但诉讼却可以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只要通过专业拆迁律师的专业操作,圆满解决问题拿到合理拆迁补偿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法律是维护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诉讼都无用,那还有什么途径可真正解决问题呢?
以上关于征地拆迁的三大认知误区,希望能引起广大被拆迁人的重视。征地拆迁一般是区域性的,征收区域内难免有这样那样的街谈巷议,也难免有这种那种的牢骚心得,但此时千万不要道听途说轻信他人的所谓“经验”。每家每户的情况都不一样,不可能千人一面,当自己家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不要让认知上的误区将自己给坑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