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阜阳市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赵女士的合法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其自行拆除。随后,赵女士又收到了由阜阳市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声称将于三日后开始组织强制拆除。
面对相关部门的咄咄逼人,为了更有效的守住当事人的房屋,拆迁律师一方面针对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其违法;另一方面,专业拆迁律师据理力争,以复议的手段要求停止执行上述违法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发现有专业律师介入维权后,阜阳市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自行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拆除决定,并向赵女士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撤销通知书》。最终,因为区城管局未敢轻举妄动,赵女士的房屋平安地度过了违法拆迁期限。
不仅如此,同年8月16日,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确认强制拆除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9月2日,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了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
至此,自一开始的行政处罚决定下发之日已经过去4个月,赵女士的房屋安然未动。拆迁律师的连环还击,不仅成功打破了拆迁方的违法拆迁企图,也让赵女士更加坚信拆迁律师的专业操作可以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但是,拆迁纠纷远没有这么单纯。就在执法局下发《强制拆除决定撤销通知书》之后的第12天,赵女士竟然又接到了一份《强制拆除决定书》,并指出8月16日将组织违法拆迁。如果不是文号和日期有所区别,赵女士都要以为是之前的违法拆迁决定了。但是,经过几个月的拆迁维权,再次面对如此反复无常、滥用权力的执法局时,赵女士显得更淡定、更理智了。
其实,执法局之所以反复作出违法拆迁决定,正是因为拆迁方迫不及待需要征收赵女士的房屋,也说明除了以拆违的形式实现目的,他们再无其他手段了。于是,京平拆迁律师不敢懈怠,立即制定应对措施,针对此次违法拆迁决定,再次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停止执行这一违法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由于京平拆迁律师的及时复议,拆迁方的违法拆迁企图再一次被打破。而且,阜阳市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再一次于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行撤销了其作出的违法拆迁决定。
拆迁维权至此,赵女士的心态早已不是一开始的战战兢兢,就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她看着自己的房屋从马上遭遇违法拆迁,心急火燎的找到京平拆迁律师,到与拆迁律师密切配合一次次打破拆迁方的违法拆迁企图,今天的赵女士面对拆迁方的种种逼迁手段,已经可以谈笑风生了。
事实上,“以拆违促拆迁”一直以来都是拆迁方采取的惯用伎俩,倘若是对付普通老百姓,这一手段无疑是致命的。而本案中,虽然执法局反复无常,但是拆迁律师给予巧妙还击,最终通过合理的维权手段打破了拆迁方的“拆违”企图,这无疑给拆迁方施加了多重压力。对于专业的拆迁律师而言,上述拆迁方的种种行为无异于跳梁小丑,反反复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违法拆迁决定更是在挑衅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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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唯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尚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时,行政机关方可依法强制拆除。即,行政机关在当事人的法定复议、起诉期限届满前,无权强制拆除其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