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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时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09-15
  京平拆迁律师经常会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统计发现半数以上咨询都和怎样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有关。的确,拆迁对于平常百姓生活的影响非常巨大,比如有的人因为拆迁完成了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或者有人生活居住环境得到质的提升,再也不用拥挤在脏乱差的棚户区,或者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生活不再为钱而苦恼。其实,拆迁的出现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百姓双赢的目的,老百姓想追赶城市迅速发展的浪潮,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并没有不妥。

  但是拆迁真的来了人们难免在心里存在各种疑问和忧虑,如果征收方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怎样才能拿到合理的、满意的拆迁补偿呢?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下在实践中被拆迁人集中容易采取的一些错误做法,希望广大被拆迁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从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

  

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时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01

  信访不信法

  中国古代对官员有“青天”、“父母官”等称谓,把政府放在高于自己的地位。先不说这种观念符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受其影响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有问题找政府,当地政府不解决就向上级反映,就产生了信访。不可否认,信访是法律以外的又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但是信访部门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无权解决拆迁问题,你的拆迁问题又会回到与你有纠纷的相关部门手中,感觉自己就像是皮球,被踢来踢去,礼貌、热情、一问三不知。

  上访不能解决问题只是一方面,更大的影响是可能会丧失法律维权的机会。不管是复议还是行政诉讼,提起法律程序都有法定期限,一旦超过期限你的问题就不能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样的结果就是信访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导致法律救济也向你关闭了大门。

  所以,信访不信法的被拆迁人应该重新考虑怎么才能解决纠纷,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以免使自己走入死胡同。

  02

  消极不合作

  京平律师在咨询中还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为了提高自己的补偿面对拆迁方采取消极对待不合作的方法。比如有的被拆迁人全家外出躲避拆迁方,整日大门紧闭,或者收到任何政府的法律文件一律拒签,而不看文件的内容。你认为不签收法律文件,不与拆迁方接触就能保住房屋提高拆迁补偿吗?

  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因为政府拆迁是一系列行政行为的组合,因而天生带有强制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废止了行政强拆,但是保留了司法强拆,为拆迁方强制拆除涉及到的房屋提供了法律依据。

  所以,消极不合作并不能成为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博弈的明智之举。

  

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时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03

  忽视法定期限

  前面讲到拆迁是一系列行政行为的集合,被拆迁人之所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就是因为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但是很多被拆迁人法律知识欠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并没有意识到启动法律程序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期限,因此就有被拆迁人问,收到《限期腾地决定》等政府文件叫我60天内复议、6个月内起诉,怎么办。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并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因为“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一旦错过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所以,一定要养成习惯,对启动法律程序的期限加倍留意,不能忽视。

  

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时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04

  以暴制暴

  面对强势的拆迁方,被拆迁人个人的力量的确显得太渺小,在其认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同拆迁方的纠纷时,不免有一些被拆迁人选择极端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的被拆迁人除了新闻上报道的,京平拆迁律师也经常遇到。他们或是一时冲动,或是感到绝望,以至于发生流血事件,甚至有人因此丧命。

  不可否认,有的拆迁方不遵守法律规定,违法野蛮拆迁,此时被拆迁人应当保持理智,不要“以暴制暴”。因为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或者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京平律师在办案中不时会碰到试图采用非理性方式解决问题的被拆迁人被公安机关以违反治安或者涉嫌犯罪为由拘留,结果是“未得新房,先进班房”,这时才想到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但从解决拆迁纠纷的角度讲,案件已经变得更加复杂。

  所以,“以暴制暴”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可谓损人不利己,为了使自己不再产生其他的损失,这种方式绝对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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