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盖房很多时候只顾美观或者性价比,房屋结构和设计多多少少都存在些问题。而自建房屋又由于缺乏统一规范标准,且不是由专业资质的建筑单位统一施工,很容易在建筑时不科学、不合理,为日后房屋建成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2022年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南省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发布即引起热议,自建房长成啥样从此有了标准,农村建房再不能想盖几层盖几层,想怎么建怎么建。那么自建房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建房原则上“建矮房”
《规定》第五条规定,改(扩)建、重建自建房的,应当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并依规建设。同时规定,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原房屋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层数。。
根据新盖房一般只能盖三层的要求,再想要申请盖高层小楼就比较困难了。以后建房施工也将受到管理,需要委托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个人私自雇人施工建房的情况不仅房屋质量得不到保证,一旦房子出了问题更是找不到人担责。
自建房也“立标牌”
根据《规定》要求,居民自建房应镶嵌永久性标志牌,主要内容包括建成时间、建设主体、施工主体、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房屋墙体嵌入标志牌一般在大型建筑施工比较常见,要求自建房挂标牌,让自建房在房屋的形象上就向着施工规定更加明确的大型建筑工程单位看齐,从规划许可到建筑施工到竣工验收,建筑涉及的单位多了,成本必然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质量和安全得到保障。
如何保障自建房权益
《规定》要求居民自建房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建房规范后,房主将会承担起房子的安全检查监督责任。只要房屋建设时依法报批,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了相关规划许可,我们依然可以决定房屋翻新、重建、现有房屋上加层的“命运”。
如果审批规划或实际施工已经取得政府和村委会的许可,那么因行政机关原因所产生的相关问题,就不应该由我们农民来承担。此时我们可以依法对涉及房屋违法建筑认定或者及其他拆除、恢复原状等措施要求法律救济,并对我们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要求行政赔偿。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承包与自建房屋问题逐渐突出,包括土地使用、房屋翻建、房屋权属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严格规范。建好自建房、住高质量自建房的同时,农民的权益不能少,更不能受到无端损害。遇到无故设立自建门槛、认定违法建筑、强拆翻建房屋等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将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