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民并不知道,此消息并不是荒唐言论,这是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建设厅统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新十条”规定一出,立即引起了农民朋友的关注,宅基地建房的规划越来越多,说法也越来越多。
“新十条”一旦落实,如果试点成功,这些新规可能不仅仅涉及到福建省的农民,或将成为全国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定。“新十条”中的这些新规和新举措,我们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新名词: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福建省的“新十条”中拟规定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这其实不是什么新的岗位,所谓的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实际上仍然是由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的负责人来兼任,这就保证了宅基地谁审批的同时由谁监管。宅基地相关问题一贯到底,踢皮球没人管的现象将得到明显遏制,谁指导、谁解答、谁监督都有人可找、责任到位。
在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施工、以及建筑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协管员将到场监管。“四到场”规定将宅基地审查违法行为落实到实际巡查中,到场才能发现问题,制止各类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宅基地管理监督职责。
新规范:建房全程有监管
以前咱们农村自建房都是“打一声招呼”就开始自己盖房,而现在,专业人士即将开始全程监管农村宅基地建房。不管是建房是否符合乡村规划、审批手续是否完善,还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占地这些细节,都受到政府和村集体的监管。
尤其是涉及地基基础、墙体砌筑、楼屋盖施工、模板安拆、脚手架安拆这些关系自建房质量和安全最重要的问题, 专业人员都将定期上门巡查。此外,新规还要求农户将宅基地上房屋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公示告知牌,将建房信息完整公示,接受全村人民的检阅。
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规避我们建房时候“没人管”,建房之后“事太多”的问题,将多建多拆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极大地减少了新房建好又拆房的命运。
新措施:建房预交保证金
建房预交保证金,是福建本次“新十条”中最具争议的一条新措施,此保证金是指对符合农村建房申请条件的村民,乡镇政府在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前,事前收取村民建房、老宅退出、风貌建设依法依乡村民约提交保证金,由乡镇设立专户保管。
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如果根据履约比例计算,马上要拿出不少钱要建房的福建老百姓可能一下子要交出将近10万元,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况且此“保证金”的规定也并没有上层法律的依据,因此可能并不合时宜。
如果建房稍有纰漏,是不是保证金就打了水漂?原因出在哪里又需要实际考量或司法途径做出裁判。又是一个艰难又漫长的维权过程。
可以肯定的是,“新十条”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甚至消灭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农村建房的乱象。不管是在审批、盖房的哪个环节,只要我们本本分分依规建房,就掌握了主动和正义,任何人想侵犯我们的合法权利都将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