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看似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实际上,这还是基于一定的认知水平才能识别并概括的违法征收现象。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一双慧眼,不懂法又没有相关了解,以租代征的情况就算已经发生,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也未必能识别,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不解决就一直蒙在鼓里,最后吃亏的还是咱们自己。
一、“以租代征”为何而来?
其实,以租代征的一大部分问题就出在村委会中。在农村,村委会掌握着村里村外的大事小情,村民们又十分信任这些“为村民服务”的村干部,但是,一旦涉及巨额的土地征收经济利益,保不齐就会有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隐瞒政策信息,配合其他利益主体作出危害村民的行为。如果村委露出不同往日的和善友好,让出一部分蝇头小利,就为了让咱们村民签订租赁协议,这时咱们可要留个心眼,别忘了那句“占小便宜吃大亏”。
二、“以租代征”有何不妥?
以租代征如果是由村委会牵头,统一将咱们村集体的土地租赁给企业进行建设经营,通常这些企业会给村委会一些“好处”,为的就是动员大多数村民能够同意出租土地,收取土地资金。短期来看,这确实会将农村的一部分闲置土地加以利用,但是国家对于建设用地和耕地农田都有使用规范,一旦农用地土地硬化,短期内就很难恢复到能够耕种的生产能力,不仅破坏了环境不是长久之计,还直接断送了农民的生计。
我们农民看清“以租代征”的套路一定是越早越好。一旦租赁协议已经生效,或者土地改用已经开始,那么将涉及此后一系列的利益牵扯。千万不要以为土地租赁就像是别人家当包租婆收房租一样,是一件美事。
三、“以租代征”有啥危害?
实际上,以租代征将会有一大笔征收补偿款流于他人手中。这些补偿款原本是属于我们农民个人的!而且这些补偿款的价值,可支付给我们老百姓的这点租金高得多得多。而且租金能不能收到,收多少,到时候就不是我们农民能够决定和控制的了。以租代征背后是一系列农民收不到租金、租金数额不可控等风险隐患,到最后我们农民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没了土地还没租金。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如果“土地租赁”来到您身边,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让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咱们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分析是不是遇到了违法的“以租代征”。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收取租金这点蝇头小利,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把握时机依法维权,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