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中央经济、农村会议还是各部门发布的新规,可以肯定的是,2023年乡村振兴和城乡建设成为新的工作重点,依法实施征收拆迁与保障拆迁户的利益将成为重中之重!
其中有一份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多部门联合发文,这份文件的重量可想而知。农民朋友们可要注意了:农村危房、自建房将成为今年的拆迁重点!
方案重点:以自建房推进安全隐患整治
安全是房子满足居住的第一个条件。农房质量达到安全,说到底不是要房子建得多好看多豪华,房子不摇晃、不倒塌才基本。因此,一旦房屋存在倒塌和晃动的危险,就很有可能会得到整治小组的“重点关照”。
像村民自己搭建的厂房、经营的餐馆、店铺、开设的农家乐等用于买卖经营的自建房,由于通常人流量更大,房屋及设施也更容易发生损耗,成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
但是需要各位“房主”注意的是,经营性自建房在征收拆迁中,往往具有更多的补偿价值,因此,不仅会被“房屋安全整治”项目重点排查,还更有可能成为“拆危”“拆违”的对象。毕竟,拆迁项目有利可图,少补偿经营性房屋将大大降低征收成本。
整治责任:“场主”“房主”负第一责任
农房整治虽说是一项社会管理,但毕竟是对我们的私有财产强加干预。所以作为房主或者使用房屋的场主如果不配合,那么整治项目也很难进展下去。“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一方面给我们附加了配合房屋整治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赋予我们对自己房屋处置的权利。也就是说,就算是自建房,咱们老百姓的房屋也不是政府或者村委会想拆就能拆的,依然要经过危房等级评估,在我们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整治。
一般来讲,即使是非搬不可的老旧危房,依然要取得咱们被拆迁人同意才能搬迁、重新安置,而不是被欺负、被压榨、必须服从,并且保证搬迁后生活水平不能降低。
整治方式: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
科学的管理方式绝不是一刀切,要讲究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对待“轻症”选择维修加固,对待“重症”拆除重建,给农房整治和改造行为留下了足够的选择余地。我们老百姓都知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农房整治中也是一个道理,在房屋不能加固或改造的情况下,才能选择搬迁或者腾退。如果不经严格的考察、评估,或者不区分安全等级大刀阔斧地拆除农房,原本惠民利民的好项目必将因为懒政操作,严重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而变了味。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搬迁腾退,只要我们堂堂正正盖的房,并非投机取巧又自知理亏、损害他人权利,房屋都是我们的合法财产。即使在面对权力更大的村委会和上级政府时,我们依然要据理力争,守住底线。如果遭遇强势欺压也不要畏惧,专业律师永远是您坚强的后盾,为您排忧解难,守护您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