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咱们老百姓直接找村集体问机动地补偿款分配的问题,很可能就被村干部或者管理者以集体所有不分配,或者是自己家只能得到自己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款为由草草回复,并不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那么,村里机动地被征收,补偿款应该归谁呢?
一、关于“机动地”的法律规定
所谓“机动地”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存在调整需要而预先留出的土地。由于有些村集体为了增加村集体的收入,预留了很大一部分比例的“机动地”,实际上减少了村民能够使用土地的面积,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所以,“机动地”问题也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对预留“机动地”严加控制。
目前,机动地也已经属于时代的产物。根据从2003年3月起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该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并不得增加。该法实施以后,不再预留机动地。也就是说,如果2003年村里再新增预留机动地,就是违法的。
二、集体土地收益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有村民享有对集体土地上产生的收益的共有权利。机动地属于村集体共同财产,村民享有共同使用权。如果机动地被发包给非本本村成员,所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
因此,本村机动地如果因为公共利益被征收,补偿款也属于村集体成员,归村民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机动地的征收补偿款,村民有权参与分配,而任何人都无权私自侵占。
三、机动地补偿如何分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平等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应当召开村民集体会议,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由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才可进行土地承包。
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涉及村民利益,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
因此,机动地被征收后补偿一旦下发到村集体,应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补偿款的使用以及分配方案,包括分配的比例、时间以及具体份额。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机动地作为集体经济资产的一部分,村民对这部分土地的共享收益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村集体非法侵占机动地征收补偿款或者非法挪用集体经济资产,对村民利益造成损害,为了保护我们共有的财产权利,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通过了解案件具体信息,确定合适的维权途径,为我们村民依法争取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