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更新”是什么?
城市更新一般指将城市中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其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解决城市中阻碍城市发展的因素,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已经“老套”的城市空间内容,从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促进城市发展。概括来说,城市更新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对基本无法利用现有基础的建筑物实施彻底的再开发,主要为对不适宜、无法改造的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
第二,对缺乏维护产生破损的建筑及设施进行整治改善,包括改建、部分拆除、以及调整布局;
第三,对需要加强维护、维持现有风貌的建筑或地区进行保护,包括对传统历史建筑及整体环境进行保护,延续并改善设施及布局,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结构的改变。
二、城市更新是拆迁吗?
从“城市更新”的含义及内容来看,城市更新并不完全等于拆迁。城市更新的范围较为广泛,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危房和旧厂改造、生态环境修复、城市设施功能完善都在其中。而拆除建筑物只是城市更新活动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城市更新的其中一种方式。
从另一方面来讲,城市更新的目的在于让城市“焕然一新”、变得更好,因此涉及的方面广、更新处理方式也更灵活;而拆迁的主要目标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二字即注定了相关建筑物被拆除、该范围内人员及单位被重新安置的命运。
三、城市更新的法律规定
2021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表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
而在法律规范上,目前国家并没有对整体规定城市更新相关活动的全国性规范立法。而随着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展开,早在2009年,深圳市就率先施行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开创了我国城市更新的地方立法的先河,2021年3月起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8月,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同月,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并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对比《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及《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对“城市更新”含义的法律规定如下:
城市更新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活动,包含了拆除重建、改造翻新以及历史保护等诸多内容。城市更新活动也可以使用城市再生、城市再开发、旧城改建以及旧城整治等多种表达。但不管通过哪种具体的整治活动进行,城市更新始终应该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在保证老百姓目前生活水平与环境的基础上稳步进行。而当我们发现权利可能受损时,应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