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房屋面积以所有权证载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其中,应予补偿的范围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内容为准。而涉及到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才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或者其他按照规定或约定内容中不予补偿的部分,则不能得到补偿的认定。
2、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拆迁方实施征收拆迁时,应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参考。
在进行价值评估市场价格的认定时,可以选择多种评估依据,例如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等。
市场评估价:指由专业的规范的评估机构根据估价目的与原则,按照估价程序,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
商品房交易均价:指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的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
重置价: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的价格,判定出重新建造全新的与估价房屋相同水平房屋的正常价格。
3、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在搬迁安置时,征收方还应保障对被拆迁人的搬迁过渡时的权利 ,因此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也叫过渡费。一般由各征收方按照各地已经公告的统一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核算具体数额。但是如果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供其临时安置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4、装饰装修和停产停业损失
例如,针对经营性商业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针对房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费用,以及家电设备移机等对房屋拆迁而对房屋使用权人产生的经济损失。但损失费用补偿的核算涉及到具体房屋及实际情况,不能统一补偿标准,因此一般由征收涉及的双方协商确定,或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5、签约奖励和补助
有些地方针对征收拆迁的特殊群体以及实际情况,还会对生活困难人员及房屋公摊进行格外的补助,并对规定时间内主动配合拆迁搬迁的被拆迁人进行一定的拆迁奖励。其中,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公摊补助则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额外补助,它同样也有相应的补助标准。而拆迁奖励则通常作为拆迁方游说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宣传重点,对最先配合的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金额补偿及部分优惠。
6、安置房地点和过渡期限
通常来讲,拆迁安置的地点应该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就近安置。且安置地点应在拆迁工作进行之时及时向被拆迁人明确,并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对安置地点、过渡期限以及协议履行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如果未明确安置地点、过渡安置时间过长、或者完全没有约定安置补偿的违约责任,一旦在这样的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就会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协议中存在的风险。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遇到拆迁千万不要被未来的“富裕”、“幸福”冲昏了头脑,也不要只盯着补偿金,对其他事项毫不在意,最后两手空空。还是要沉下心来,首先了解清楚拆迁中涉及到与自身权利相关的关键问题,在遇到拆迁“套路”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经过律师的专业分析,解决拆迁难题,顺利得到满意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