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24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处理。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予以补偿;认定为非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对无证房而言还是要区别对待,要结合建设时间、建造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情况,以及没有证件的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给无证房一个公平的对待机会,并给予产权人公平的拆迁补偿。
征地拆迁过程中常会发生祖屋世代相传面临拆迁的情况,这类房屋在建筑上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在当时未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居住多年,如今面临拆迁,征用方却让这些产权人拿出各种证件。很明显,这很不现实,不公平。
对有些企业来说,虽然其建设时间较短,但由于当时招商引资和发展的需要,在现场得到了管理部门的各种承诺,允许企业先建后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中也规定了应向被征收人提供合法合理的补偿。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户可在收到土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并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房屋被强拆,应在知道拆除日期后6个月内提出起诉。假如你还没有和这个主管部门协商好拆迁补偿条款,可以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得到公正、满意的拆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