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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1-12-14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补偿安置住房通常分为两大类:一是居住者为重大市政工程(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拆迁)搬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种拆迁补偿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所以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合同必须在5年后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交易,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买卖才是合法、有效的。二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造成拆迁,开发商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格相比)。这种商品房与一般商品住宅相比,属于私有财产,不受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拆迁补偿安置房比商品房便宜,但有购买有一定的风险。拆迁补偿安置房除拆迁户外其它人不能贷款,出售满五年期的拆迁补偿安置房非仅有住所,还需要缴纳差额为20%的所得税。另外,按照现行拆迁政策,首次上市的拆迁安置房需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都有哪些规定?

  1、拆迁补偿安置房规定不得在五年之内上市交易。五年期是指买房子的家庭取得契税等契税凭证或证书的时间。

  2、购买满5年期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可以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政府规定,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5年后,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将拆迁补偿安置房转让给他人,不满五年内上市交易是非法的。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3、取得拆迁补偿安置房未满5年,与卖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赠与需要变更拆迁补偿安置房产权人的,受让人在5年内购买安置房,受让人应当符合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的条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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