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农村户口不得在农村建房。
对于已经落户到城镇的村民,将不再享受农村建房权,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也不行。农村宅基地产权村集体所有,本村村民仅有使用权,只要你还是本村集体成员就一直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假如父母是农村户口,而子女已经迁入城市,则父母去世后,就无法继承宅基地。具体地说,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子,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等房屋自然倒塌后,该宅基地将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将征税。
过去国家没有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因此许多人在宅基地周围进行扩建,从而造成宅基地面积的大范围扩张。对于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征税标准还没有具体规定,不同的地区会有一定的差别,例如,某省超出宅基地面积按200/㎡计算。
3.有偿的宅基地退出。
为有效利用好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国家对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问题进行治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有偿退出宅基地,将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将根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大多数小区都有8000-12000元的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一般是一次全额补偿。
4.不得强制进城落户村民退出宅基地
不能将已经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一项条件,也不能只要农民进城落户就必须退出宅基地,如果地方政府有这一强硬措施,你就可以去维权了。
5.无法进行确权的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后可以证明自己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同时证明自己对宅基地上的房子拥有所有权。房屋确权后能够避免所有权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问题。但要注意,以下4类宅基地无法确权,乱占耕地建房的宅基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控制建房的宅基地;小产权房。
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规定。
我国已颁布严格的宅基地管制措施,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对宅基地的审批也越来越严格。事实上,国家实行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避免因利益而圈地,结果造成不少村民无地可批。
7.非本村村民不得购买宅基地。
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买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这就是说,买卖宅基地是一种违法行为。擅自买卖宅基地被发现,不但会受罚,而且非法买卖的将被村集体宅基地按规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