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多年没有拿到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除了协议上约定利息外,一般都不会有利息。
如对于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补偿金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在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履行协议。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拆迁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就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市场评估价
即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由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估价时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计和判断。
2、商品住宅均价。
在同一地区,同类型的普通住宅商品住房的平均交易价格,由有关部门按季度定期汇总确定并公布。
3、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间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以估价时间点的价格水平,将重建建筑物的正常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