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置换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四、补贴和奖励。
五、房屋装修补偿和家电设备移动补偿。
(二).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与产权交换相同,但增加了一项:即在计算补偿时,将共享补助面积计算在一起。
二、临时安置费及搬迁费。
参照上述标准,一般只支付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搬迁费相同。
三、其它补偿项目。
对于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享受各种困难补贴、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房屋专业化、家电移动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1.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货币补偿。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包括房屋装修协议或评估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非营业性房屋无此项)。
2.房屋置换补偿的差额。
房屋征收调换产权补偿差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装修协议或评估的补偿金额-被征收产权的房屋评估价格。
三、搬迁费用。
搬迁费用=搬迁发生的实际费用或双方约定的一定数额的搬迁补偿费。
四、临时安置费用。
临时安置费=未提供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费+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费。
五、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
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具体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方法如下:
(1)根据被征收房屋整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由双方提前协商;
(2)按单位面积补偿的一定金额计算房屋面积;
(3)根据营利性房屋前几年的年平均经营收入和利润,乘以停产停业期限(年份)计算;
(4)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根据实际损失补偿计算,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