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村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力截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呢?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另外,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以上征地补偿款,如果村委会能截留,那截留的具体是哪一项、能截留多少呢?如果村委会截留的比例太高,我们该怎么办呢?
村委会截留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比例是多少?
咨询中,经常会听到不同地区的农民朋友反映自己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了一部分,有的被截留了20%,有的被截留了30%,还有一部分农民朋友压根不知道截留了自己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百分之几,那么这些是合理的吗?每个地方截留的比例真的是可以不一样的吗?
因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对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的比例相应的规定也存在差异。
例如,根据山西省的相关规定,农民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土地补偿款中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剩余的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而土地全部被征用时,剩余20%就要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但在福建情况就不一样了,根据福建省的相关规定,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征收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相当于村委会截留的比例达到了将近30%。
此外,我们了解到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尽相同,绝大多数村委会可截留的比例在10%~30%之间,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截留的土地补偿费的比例不应过高,具体的可查询所在地区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需要经过的程序
在农民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截留部分补偿款的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村委会要截留部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必须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要将该方案进行公开。
首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且村委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村民公布。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并应当保证、准确、完整、规范。
如果农民朋友没有听说过或参与过村民会议、也没有收到过公开的土地补偿费的收支和分配方案,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就被部分截留的话,那村委会的操作很可能就是违法的。
村委会截留比例过高,该怎么维权?
实践中,如果您所在地区村委会截留的补偿款比例太高的话,您可以要求村务公开,了解相关比例是否符合您当地的规定,是否召开了村民会议,会议有无村民或代表签字等情况。
如村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收支和分配情况,或者村委会公布的内容不真实,农民朋友对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费的决议不认可的,有权向乡、镇的政府或者县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如反映无果或遭遇复杂情况,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