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还有十二天,2020年就要到来。
届时,征收补偿标准又有哪些新的变化?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款会不会提升?能提升多少?
为解答这些疑问,京平律师总结了2020年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补偿的一些新变化,希望能够对被征收人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征收
1、补偿原则: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土地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被征收土地不再按土地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补偿,而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当地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以区片综合地价作为补偿依据,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要比现有的高。到时,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查询当地省政府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无需再参照统一年产值。
那么,如何知道自家一亩土地补偿多少合适,又该怎么查询区片综合地价呢?
以山东省为例,您可以这样做: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1、补偿原则:
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补偿。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这一规定,先补偿后搬迁,保障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是对被征收人生活居住的最大保障。
2、补偿标准:
(1)安排宅基地建房:征收方需要为被征收人安排宅基地用于重建房屋。
(2)提供安置房:选择安置房,应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面积1:1的比例进行置换。有的地方会按照1:1.2、1:1.5,或者更高的比例置换,这些置换比例都对被征收人比较有利,但是如果低于1:1,则补偿不合理。
(3)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一般是宅基地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装饰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宅基地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即现在、当下重新建造同等面积、结构的房屋所需要的费用。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征收农民房屋,需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