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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5-30

  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武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电话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万余条。

  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www.12337.gov.cn。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方法一:网上搜索“12337”

  

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方法二: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

  

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方法三: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每一件举报都对应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是否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方法四:点击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操作同方式一)

  举报平台升级,重在网络化智能化,贵在便捷安全、精准高效。

  更便捷:智能化举报平台以网络为渠道,只需要使用手机或电脑等终端就可以随时随地便捷使用,还可通过网页、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访问。并且考虑到举报人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教育程度的情况,举报平台最大限度地简化填报项目,大部分设为选择项,非常便于操作。

  更安全:为确保举报信息安全,智能化举报平台提升了安全防护水平。举报受理后,线索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核查安全上,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人为失泄密。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线索流转、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这个过程做到了网上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恢复、可倒查。

  据了解,智能化举报平台启用后,平台接收的举报线索将率先应用在即将开展的第三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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