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可能会触犯哪些刑法?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拆迁方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实施的一些行为,比如强行闯入被拆迁人家中、对被拆迁人进行暴力殴打、胁迫被拆迁人签署补偿协议等暴力违法拆迁行为不合法。这些行为侵犯了被拆迁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仅违反了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违反了宪法、刑法等法律的规定,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多项罪名。
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征收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即闯入被拆迁人家中的,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故意毁坏财物罪
征收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且未经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房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如果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罪
征收方或其委托有关人员暴力殴打被拆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导致被拆迁人重伤的,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导致被拆迁人死亡的,可能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结合《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如果实施征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如公安机关参与暴力违法拆迁行为,接到被拆迁人报警电话后拖延出警、不出警,致使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可能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你遇到拆迁方非法违法拆迁行为,你有权说不;如果不能阻止对方的非法行为,请冷静下来,首先应避免和征收方正面暴力冲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同时尽快报警,拍照、录音、录像保存违法拆迁证据;然后迅速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