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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方戴上“紧箍咒”!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1-0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就《指导意见》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方戴上“紧箍咒”!

  什么是“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职责,规范信息公示的标准,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服务窗口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执法,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守住法律的底线。

  

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方戴上“紧箍咒”!

  如何保障落实?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32个试点地方和部门顺利完成了试点任务,初步建立了一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机制,给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咒”,划下了“标准线”,确立了“新思维”。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化,司法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3月底之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中再进行细化。

  另外,《指导意见》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行政单位的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依法问责。

  

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方戴上“紧箍咒”!

  责任由谁承担?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要按照公示、全过程记录、法核这三个关键的节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不公示、人员不公示、也不按照要求公示结果,哪个单位出现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的责任;全过程记录,如果记录过程当中出现一些环节问题,无法正确、准确判断一个案件,是哪个环节、哪个人员的责任,就要追究哪个人的责任;法制审核时,法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是行政执法单位的一把手,有的是集体决定,但是最后体现在行政机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法制审核机构也要承担责任。

  一直以来,执法实践中任性执法、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以致民怨不断。尤其在征地拆迁执法过程中,拆迁方往往将批文、公告等视为“机密”,存在不予公示或公示后拍完照片即刻撕掉等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一刀切”的将农民的房屋认定违建不予补偿或补偿极低;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野蛮行为,甚至有的还雇佣黑社会暴力拆迁以达到降低拆迁成本、快速完成拆迁任务的目的,导致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政府的公信力也逐渐下滑。

  

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方戴上“紧箍咒”!

  而“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无疑给广大被拆迁户吃了一颗“定心丸”。尤其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倒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使违法行为无法逃脱镜头的捕捉,最终成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铁证。

  此外,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不能排斥围观群众的拍摄取证行为。在执法公信力未能有效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的情况下,围观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有序、客观的拍摄行为,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执法证据的重要补充,应予以鼓励。

  

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方戴上“紧箍咒”!

  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给行政执法戴上“紧箍咒”,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一缕曙光,因为唯有“阳光执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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