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总有那么一部分被征收人的命运引人感慨,迫于自身力量的薄弱与信息的闭塞,其自身维权陷入很大困境。面对无法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无奈与窘迫,他们只能诉诸法律途径来实现最后的正义。
家住浙江省义乌市某村的陈先生现在就陷入这样的窘境,自2017年伊始从村委会得知其宅基地上房屋被列入该地道路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后有人对其房屋进行测量,但出示的测量单上所列拆迁补偿款根本不能满足自己另行修建同样面积、规格房屋的需求,故陈先生暂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而是选择了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希望能了解项目情况后再行定夺。
受陈先生的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奇兵律师在代理本案的过程中,本着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积极为案件调查获取最有利的证据,运用维权“三部曲”来为陈先生创造有利的谈判时机,抓住对方弱点与违法点,扭转局势,让拆迁方向村民抛来和解的橄榄枝。
第一步:全面掌握征收项目的背景和政策信息,争取谈判的主动权
对于征收维权而言,高效准确地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是必须灵活运用的技能,专业律师的保驾护航让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顺利进行。
王奇兵律师首先从调查项目信息入手,全方位了解涉案房屋所在地块征收项目背景和政策,在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耐心指导陈先生具体实施,并提前对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巧和陷阱一一提示。就这样,在律师指导下,陈先生获得了建设项目的大量信息,为最终取得维权胜利赢取了重要筹码。
京平律师从公开获得政府信息得知,该地块确实存在道路项目征收的情况,但也存在少批多占的情况。原来,该区政府试图让本地的旧村改造项目“搭便车”,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同步对该范围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了解到行政机关对征收的地块需求较为迫切,只等征地结束,马上动工。针对这一点,陈先生在王奇兵律师的指导下,和征收方进行了沟通商谈,迈出维权第一步,也是最坚实的一步。
第二步:找准谈判时机,巧用诉讼手段定乾坤
通常,谈判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一些契机,维权过程中切忌掌握大量的证据材料却不做任何法律程序的准备,只等对方来找自己谈判的行为。
京平律师一方面指导陈先生与征收部门积极谈判,对律师筛选后的文件分别提起了行政复议,另一方面也针对维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拆迁风险予以防范。
一切正如京平律师所料,随后几个月,案件办理正处于焦灼状态,征收方已耐不住寂寞,笃定了不依法行政,气氛剑拔弩张......2018年3月中旬,征收方铤而走险选择了强制拆除陈先生的房屋。
王奇兵律师立即整理之前准备好的证据材料指导陈先生将征收方违法拆迁的行为诉至法院。
第三步:谈判时进退有度,当机立断,方能得到理想安置
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辩称道路建设项目是利国利民的项目,会力促沿线经济发展,绝大多数群众都同意该项目的实施。其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对原告房屋实施了拆除。
但实际上征收除公共利益征收的基础外,《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对实施强制拆除的程序要求都有明确规定,仅仅具备公共利益的基本要求是远远达不到实施强制拆除的条件的。
在京平律师启动的维权程序配合下,2018年6月,巨大的压力迫使政府拿出最大诚意和谈,最后一役,在律师的帮助下,谈妥了另批宅基地的地段、面积、货币补偿款金额等细节,最终双方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至此,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陈先生在维权过程中大获全胜,获得满意拆迁补偿,特送来锦旗向王奇兵律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