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纪委通报基层贪腐典型案例:浙江省查处村干部以权谋私案——“城中村改造成为村干部生财摇钱树”;福建省纪委查处一起打击村霸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典型案件;浙江云和县纪工委查处村干部在安置项目中蝇贪大利润违法违纪行为……
2018开年以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查处的52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农村征地拆迁领域。据权威统计,近几年来全国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可见,征地拆迁领域与农村地区,仍是贪腐高发区,镇、村干部正是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高发人群。
盘踞在各地各村的一颗颗毒瘤,损害的是村民真真切切的利益!当有人因农村改造、征地拆迁大发“土地财、拆迁财”时,普通百姓却在征地拆迁中“苦不堪言、生计难维”,苍蝇们肥了,却是因为农民的拆迁补偿款缩水了!那么老百姓的拆迁补偿款到底是如何缩水的?
一、村委堪比黑中介,拆迁补偿当然会缩水!
1、村官不为民言,反而仗势压榨
村委会与村民本是利益共同体,是村民集体利益的发言人,在征地拆迁中,本应与村民保持统一战线,使每个村民的权益不受损。
然而现实是,某些地方村委欺上瞒下,不为村民发言反而欺压村民。“村官亲属抢占贫困户补助名额”“村干部合伙截留侵占村扶贫资金”等案屡见报端。
村委本应是村民依靠的后盾,却成了伤民最深的人,有这样的村委在,吃肉的当然是干部,喝水的只能是百姓。
2、村官威风,款项去留我做主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征地补偿费用应当:①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②大部分直接分配给村民;③公开收支状况,接受村民监督。法律规定补偿款需要被合理分配和使用,以保障村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但现实中有些地方的村干部一副吸血鬼嘴脸,村民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上合法权利被剥夺:开会走形式,一人独霸;擅自分配拆迁补偿款;截留拆迁补偿款中饱私囊;收支状况不公开,对村民提出的意见视若罔闻;虚构村集体项目,侵吞拆迁补偿款……村民利益难以保障。
面对伤民、欺民的村委,无需忍耐,村民可以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查处;而村委会及其成员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也可申请法院撤销。
二、村委趁机搅混水,拆迁补偿怎能不缩水!
1、横插一脚剥夺村民知情权
农村征收中,法律赋予了村民充分的知情权。法律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应全面公告:征地范围、面积、用途、拆迁补偿费标准数额、安置途径、征地批文等情况,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但现实中村委会在村民与征收方之间“横插一脚”,处在征收信息末端的仍是广大村民。信息不通畅,村民常问“我家征收补偿多少钱一亩?”“有批文吗?”“听说村里私自降低县里征收补偿标准,该怎么办”…讽刺的是,明明村委应当协助征收方全面告知征地信息,但恰恰因为村委的阻隔,村民的知情权被剥夺,应得利益被侵害。
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房屋被征收,征收的合法依据、补偿、安置等事关自身权益的信息都难知道,谁能保证到手的款项是应得数额?
2、越俎代庖剥夺村民参与权
征收农村土地房屋事关村民重大利益,法律赋予村民广泛的参与权。村民有权对“征地公告、实地勘查表、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签字确认、提出不同意见、申请听证,且上述内容系报批必备材料。
然而现实中,村民的上述权利严重受损。一方面村委阻隔征收信息;另一方面,为了压低村民征收补偿款,并使征收顺利被批准,某些地方甚至不惜采用代签、虚构意见、虚假听证等方式,伪造材料进行报批。
如此,村民在补偿安置中的话语权、参与权被严重剥夺,到手款项自然会缩水。
对于违法剥夺村民权利的行为,村民可以通过知法、知权、用法、维权来避免自身权益受侵害。
三、逼迁违法拆迁齐上阵,拆迁补偿缩水谁敢言!
1、强势逼签花样多,威逼利诱难设防
为了加快征收进程,降低征收成本,征拆者“自主创新”出众多手段使人就范。断水断电、砌墙围堵、夜半骚扰、殴打恐吓拘禁;兄弟单位“通力合作”,取消低保、家人停职,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
“补偿低就不签字”想都别想,逼签手段连番轰炸,就问你签是不签?明知违法,但对方强势如虎,怎敢奢望合理补偿?
2、违法拆迁“违建”耍花招,拆迁补偿赔偿双豁免
违法拆迁违建是征收时降低成本、规避法律制裁而屡试不爽的手段。农村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没有权属证件。此时征收方抓住机会一刀切,无证的通通是违建,以达到零补偿拆除目的。
如此,村民长期居住的房屋被拆除,却无法拿到应有拆迁补偿,原本给农民的拆迁补偿款被层层搜刮进各自腰包。
对于违法拆迁的不正之风,中央各大部门加大处理力度,使暴力违法拆迁者入刑;判违法拆迁者高额赔偿,给百姓做主。
乡、镇、村是农民拆迁补偿款缩水的重灾区,一例例基层贪腐的案件被曝出、一个个曾在基层呼风唤雨的霸主被查处,大快人心的同时,也忧虑百姓受害之深。其实我们本可享有很多的权利,其实我们本可得到足够的补偿,正是这些违法者的存在,使到手的拆迁补偿款层层缩水。如果您在征地拆迁中权益遭遇侵害,请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避免成为吸血鬼的代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