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起,行政违法拆迁已被明令禁止,但各地政府为了实现迅速拆迁和完成任务,五花八门的暴力拆迁现象依旧层出不穷。而相对于违法拆迁和逼拆,偷拆行为显得更隐蔽,也令被拆迁户更加防不胜防。
偷拆过后,因为拆迁方不可能承认其偷拆行为,往往导致被拆迁户束手无措。偷拆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如果拆迁方否认偷拆,被拆迁户想通过直接起诉拆迁方求得赔偿就会困难重重,因为法院会因证据不足而不同意立案。即使拆迁方承认其偷拆的行为,被拆迁户希望行使要求恢复原状的诉讼权利,以实现对等谈判目的的诉求也无法实现,因为在实践中违法拆迁、偷拆后再要求恢复原状就是不现实的了!
那么,在遭遇偷拆时,被拆迁户究竟该怎么做才可以挽救自己的权利?
报警
拨打110是遭遇偷拆的第一选择!因为违法偷拆行为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进行严重侵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职责对违法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这只是“官方”理由,因为在真正涉及政府偷拆行为时,公安机关经常选择不作为。那么我们选择报警的目的何在呢?
目的在于通过公安机关找到证据证明偷拆行为的实施主体。如果公安机关秉公执法,对违法偷拆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我们很快就会清楚谁是偷拆主体,那么启动诉讼程序要求赔偿就没问题。如果公安机关因政府行为而不作为,我们就可以一纸诉状将其送上被告席。当然不是为了让其背上赔偿的“黑锅”,而是为了对其施加压力,迫使其在应诉时为撇清关系而明确偷拆主体,一旦公安机关在诉讼中明确偷拆主体就可以为被拆迁户后续维权指明方向。
保留证据
拍照、录像是被拆迁户遭遇偷拆后的第二选择!虽然房屋已被偷偷拆除,但是对于被偷拆后的废墟,哪怕破碎的瓦砾和废墟下面的土地,被拆迁人也是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不经允许,任何人无权移动或是清理。我们都清楚,拆迁方之所以迫不及待拆除房屋,是因为被拆迁户坚持不签补偿协议,而偷拆目的无非是急于利用土地,迫使被拆迁户妥协于不合理补偿,因此,遭遇偷拆后,大家切不可放任不管。尽可能的留存证据,同时坚守自己的财产和土地,遏制拆迁方以违法拆迁促谈判从而降低拆迁成本的目的,阻断其急于用地的目的,为后续维权和谈判增添一个重要的筹码。
启动拆迁维权程序
及时启动拆迁维权程序是广大被拆迁户遇到偷拆行为的关键选择!当房子还在时,被拆迁户还可以自己努力争取更多、更合理的拆迁补偿,可是如果房子已经被偷拆,您还认为自己可以处理,那么就错了!在拆迁补偿中,谈判是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重要环节,而从政府手里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关键是双方实现对等谈判。被拆迁户作为弱势群体,唯一的谈判筹码就是手中的房子,若房子已不在,那么谈判的天平根本无法平衡。此时,若还企图通过与政府坐下来对等谈判,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就等于是天方夜谭。
因此,选择一个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通过专业、整合经验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一系列法律调查来争取更多谈判筹码才是挽回被拆迁户谈判劣势的关键,才是实现对等谈判,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关键!
作者:吕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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