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的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征收部门违法强拆的,是对公民财产的非法侵犯,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规定在《国家赔偿法》中,该法第三条、第四条中确定了申请赔偿的具体范围。不仅是违法征收、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行为中采取了不当行为而对公民造成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都可以对照如下内容,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责任。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满足的条件
在征收拆迁中,当被拆迁人因为政府违法强拆房屋的行为产生了财产损失时,被拆迁人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但申请国家赔偿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也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什么很多律师在帮助当事人就违法强拆主张赔偿损失之前,先就确认强拆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行为确认违法之诉——确认强拆违法既为争取合理行政赔偿获得了更多的优势和主动权,也为申请行政赔偿提供了确定的必要条件。
三、违法强拆可以申请的赔偿范围
根据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正当合法的拆迁程序进行的拆迁行为,征收补偿应当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以及部分政策性奖励等内容。但根据“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原则,违法强拆导致的赔偿标准不能低于合法征收标准下的补偿。除此之外,违法强拆房屋申请赔偿还应包括因违法强拆导致的室内物品损失等。同时,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房屋已经被拆除损毁,房屋价值的确定一般也不低于赔偿时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是否选择了正确的维权思路将对最终所获的赔偿款产生巨大差异。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下不仅拿到了应得的补偿款,甚至获得了超出预期的赔偿金。如果房屋已经遭遇强拆,千万不要再怠于行使自己寻求救济的权利,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的意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