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章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见,征地拆迁期间,包括拆迁部门在内的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强拆拆迁户的合法房屋。一旦发生强制拆迁,有关部门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强拆发生后,拆迁户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违法后,拆迁户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此时,拆迁部门成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不履行职责,或者赔偿不到位,拆迁户也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还要仔细选择提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所以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必要时委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