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有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
当发生强制拆除时,无论是房屋本身损失还是房屋内装修损失或物品损失,当事人都需要相应的照片及录像来证明其损失额度、数额、价值等。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原告应提供其向被告提起诉讼的证据。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人应主动履行其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证据。
对于行政赔偿、补偿案件,原告应提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证据,如果被告原因导致原告不能举证,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尽管当事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可由拆迁方提供,但当事人仍应就其损失作出具体的明确的项目和价款,否则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自然不能支持当事人所要求的赔偿诉讼请求,只能根据拆迁方给出的证据予以赔偿。
其次,要有好的心态不卑不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不要因政府部门的介入而畏缩,害怕报复,不敢举证。要相信律师的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会对案件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要将能提出的证据全部告诉代理律师,并完全信任律师。在适当的情况下,不能自己决定自己操作,对于损失的金额和限额要言过其实。更要理性而合理的维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实自己的证据,成为强大的筹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