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否有权力管政府的强制拆除,法律规定人民警察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对于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及时查处。而在征收拆迁中,当你的房屋遭到强制拆除时,我们可以报警请求警察进行保护。哪怕是遇到不明人员已经把房屋拆除完毕,我们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递交查处申请,请求公安机关查明强制拆除的主体。
而面对强制拆除我们选择报警是否管用。其实我们要明白,报警虽然可能阻止不了这一次的强制拆除,但是可以为我们以后维权做准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若报警之后,警察没有出警,那么我们可以先针对他们的不作为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若在报警之后,警察第一时间出警了,那么出警记录和回执单,可以作为以后强制拆除维权的最有效的证据。
遇到强制拆除我们要注意什么,什么是最有效的报警方式。首先,我们要保持冷静,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简明扼要的向警察说明,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先说明本人信息,自己房屋的情况,正在遇到的强制拆除现场的情况。其次,公安机关出警后记得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做好这些证据的收集工作,为以后强制拆除维权做准备。最后,我们一定要记得在公安机关到达的前后,都要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的收集工作。
如果警察参与强制拆除我们要注意什么。我们要知道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是不能参与到征收拆迁中,如果警察动用警力参与,就属于非警务行为。我们可以选择拨打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电话进行举报,而对公安机关参与强制拆除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涉嫌犯罪的,可要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征收我们的房屋,征收主体往往会选择各种手段。在面对非法强制拆除的时候,我们不能再存有报警不管用的思想,反之要做的一定是要及时地报警,同时在报警时要简明扼要地表达清楚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