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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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必读

不要成为司法违法拆迁的对象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12-26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违法拆迁问题永远是绕不开的。在如今违法成本不高的情形下,越来越多的拆迁方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为了征收项目的顺利进行,违法拆迁行为就显得“势在必行,一劳永逸”。2011年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违法拆迁的情形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废除了行政违法拆迁,但是保留了司法违法拆迁。那么为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就有必要做到知彼知己,了解什么时候对方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法院才会支持拆迁方的申请?京平拆迁律师在此为你一一解答。

  司法违法拆迁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都对司法违法拆迁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司法违法拆迁的提交材料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可知,拆迁方的申请书应当同时具备: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期限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收到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起算,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在此法定的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拆迁方可以申请司法违法拆迁。拆迁方申请司法违法拆迁的期限及法院裁定的期限具体看下图。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京平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如果您收到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或者征收补偿决定后务必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否则过了复议、起诉期限后再拆迁维权就困难了。当然有的当事人又会有新的疑问,要是在相应的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一定会保住自己的房屋不被司法违法拆迁吗?

  官司进行中,房没了如何应对

  如果被拆迁人已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此时的违法拆迁申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原则上不得准许”。但如果在复议、诉讼中房屋被违法拆迁,当事人又该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呢?首先,专业的律师不会对案件结果做任何承诺,这要看个案中的具体情况,京平拆迁律师在应对这样的问题时游刃有余,抛开个案的维权策略不同,如果京平拆迁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会在恰当的时间点要求听证。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这是法律赋予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要学会运用,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否则就会沦为走过场的情形。

  与此同时京平拆迁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会恰如其分地运用司法监督手段。根据《宪法》规定,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二者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如果下级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司法监督申请。

  写在最后: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最忌讳当事人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被动等待拆迁方作出的任何举动。这样不仅会让自己劳心劳力,高度紧张,也起不到提高补偿的效果。拆迁征地类案件属于非常难的一类法律业务,既难在其专业性非常强,又难在拆迁方的强大、现有司法体制的不健全。因此只有通过专业拆迁律师的介入,找准拆迁过程中对方存在的违法点,坚持走行政法治维权的道路,才可能抵达拆迁维权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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