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以“为了拆迁工作的需要,为了保障拆迁进展,为了维护多数被拆迁人的利益,应上级要求……”为借口对被拆迁人断水断电,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因为以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搬迁是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情形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其次,针对断水断电的情形,被拆迁人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被拆迁人要联系供水供电部门,了解断水断电的原因,同时也要对谈话的内容进行录音,要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对于现场被破坏的水表和电线进行拍照、录像。有的被拆迁人可能还会看到断水断电的通知或是预先告知,这些书面的文件一定要及时拍照保存。
通过联系供水供电部门,如果确定断水断电是因为拆迁方的行为所导致的,此时就会涉及到拆迁方的责任。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查处、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恢复供水供电。
一、查处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断水断电的行为不处理,不履行其法定职责,那么被拆迁人也可以针对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提起复议或是诉讼。
二、诉讼
在断水断电之后,被拆迁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也可以要求拆迁方赔偿其相关的财产损失。
如果因断水断电,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想要应对断水断电的违法情形,就要对症下药,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予以还击,但是相对于拆迁维权的最终目的来说,这些只能解决燃眉之急。断水断电也只是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个小小困难,要想解决实质问题,只能先下手掌握主动权。被拆迁人应该主动出击,及时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制定完善的维权策略,通过启动一系列法律程序,环环相扣、互相配合,从本质上解决目前困境,才能将拆迁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