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结果来之不易,由黄爱华、段悦秋、陈婉枫三位律师组成的维权团队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段悦秋律师表示,这是法治的胜利,再艰辛也值得。
01、【无奈签了协议,房屋被违法拆迁,京平律师临危受命】
2016年5月28日凌晨三点左右,张先生一家再也禁不住来自拆迁部门的压力,无奈在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了字。但面对不合理的补偿,张先生一家并不能接受,一直未曾搬离该房屋。2018年8月6日,拆除公司对张先生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于8月12日前搬离房屋。8月17日上午,张先生家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屋内的家具等财产也未予搬离,掩埋于废墟之下。
房屋被违法拆迁后,张先生夫妇俩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希望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维权。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已签订,房屋又被拆除,案件的难度非常大,三位律师在与夫妇俩仔细沟通后,临危受命,决心帮助夫妇俩维护合法权益。
02、【法律调查有条不紊,案件分析抽丝剥茧】
京平律师介入案件后,旋即对涉案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法律调查,并且对房屋的违法拆迁,特别是在违法拆迁主体的认定问题上,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获取详实材料后,律师们再一次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协议拆迁案件,某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违法拆迁委托人房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于是立即协助委托人针对违法拆迁行为提起诉讼。这次诉讼,对委托人而言至关重要,是维权能否化被动为主动的关键。
段悦秋律师分析,本案诉讼有两大难点,其一是被告的违法拆迁主体资格问题,其二是被告的拆除行为是否合法。事实上,这也正是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段悦秋律师早已为庭审作了充分准备。庭审中,段律师以充实的照片、录音、视频等证据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推定区管委会为违法拆迁原告房屋的责任主体,同时,针对委托人签署的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段律师指出该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也不具有强制执行性,不能成为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依据。
03、【背水一战,维权之路柳暗花明】
案件的审理受到了法院的高度重视。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委托人的情绪已经十分激动,经过段律师的据理力争,合议庭最终认可了段律师的观点,没有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第二次开庭,案件由法院副院长主持审理,某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作为政府部门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体现出法院以及被告对这一案件极其重视。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认可段律师的观点,依职权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这更加增强了京平律师和委托人的信心。
历经两次开庭,法院在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可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当庭宣判,确认被告对原告房屋所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委托人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对律师也是感激之至。
04、【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对于委托人来说,这是一场关键的胜诉。京平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为委托人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同时,委托人给予三位律师的信任和配合亦至关重要。
法律之外无行政可言,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也要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南通中院直面案件焦点问题,坚持依法办案,更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法治从来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又一步,向前推进法治的建设。路,就在我们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