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香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
【被告】某街道办事处
协商不成被违法拆迁,遇见律师信念定
陈某香在徐州市某镇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其宅基地和房屋处在其当地的一个开发征收项目内,因拆迁补偿过低,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6月25日,在还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了陈某香的房屋并损毁了周边的树木。
对于徐州市某街道办事处明目张胆的违法拆迁行为,陈某香十分气愤,但经过之前的接触,陈某香知道双方协商已不能解决问题,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又心存忧虑。犹豫不决时,陈某香想起了之前了解过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遂与京平律师联系,经过面谈咨询,陈某香坚定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决心。立即决定委托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为维权。
坎坷维权艰难行
京平律师详细分析案情后,制定了相应的维权方案,首先指导陈某香于2018年7月4日向某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陈某香宅基地及房屋所占地块范围内所涉项目的立项文件及报批材料。但某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未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相关信息。
针对某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不履行自身公开职责的行为,京平律师早有预料,毫不气馁,指导当事人于2018年11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某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其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2018年11月16日,某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原告的儿子提供了当地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京平律师仔细分析对方的批复文件,指导陈某香于2018年12月1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陈某香房屋及树木的行为违法。
据理力争定违法
庭审过程中,某街道办事处称陈某香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拆除陈某香的房屋系为公共空间治理,合法合理。
京平律师指出,某街道办事处虽提出主张,但却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主张,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陈某香位于某镇的涉案房屋及树木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