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廖先生等15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邱萍萍律师、朱艳姝律师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原告廖先生等15人在其村拥有合法承包地,种植果树和蔬菜,后当地启动建设工程用地项目,将廖先生等人的承包地纳入征收范围。征地开始后,被告多次动员廖先生等人交地,但廖先生等人并未见到合法征地文件,且认为征地补偿费用非常低,难以保障失地后的生产生活,便拒绝签字领款。但在征收补偿问题尚未解决时,被告却在2017年底,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强行将原告的承包地进行推毁,并强行铲除地上的果树和蔬菜。
事情发展至此,廖先生等人认为不能再被动的等待了,商量过后决定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顾冬庆、邱萍萍、朱艳姝几位律师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
【维权经过】
京平律师介入后,经过仔细的分析和详尽的调查, 认为被告强制清除原告承包地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在制定了整体维权策略后,指导廖先生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
针对京平律师的诉讼打击,被告在法庭上提出一系列证据材料,并辩称其已经依法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但原告拒不配合征地工作,因此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原告农作物进行清理,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京平律师逐一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即使被告为实现交付被征收土地的目的,需要强制执行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仍不履行的,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本案中,被告在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实施强制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应当确认违法。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的法庭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强制铲除原告廖先生等15人被征收土地上果树、蔬菜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