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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违法占地:未获得任何征收补偿土地就被管委会强占,地上附着物全部被毁损
洪先生是福建省漳州某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承包地。19年3月洪先生在未收到任何书面文件,未与有关方面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未获得任何征收补偿的情况下,土地被强占,地上附着物全部被毁损,给洪先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洪先
2021-01-18 -
山东省济南违法拆迁: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统一实施强行入户、搬迁、拆除活动
宋女士在山东省济南市某社区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因开发建设项目,其所在的集体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房屋面临拆迁。因宋女士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对原告房屋作出《行政补偿决定书》。15日后,山东省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开始对社区统一
2021-01-13 -
江苏徐州违法拆迁:因地铁改造项目街道办在房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违法拆除
马先生在徐州市鼓楼区某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2017年因进行地铁改造项目,该区域土地面临征收,马先生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2018年12月在马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上述房屋被被告某街道办违法拆除,导致马先生的房屋被彻底毁坏变成废墟,给马先生造
2021-01-12 -
贵州都匀违法拆迁:房屋被城管拆除起诉申请赔偿,一审裁定赔偿房屋重建成本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遇到违法拆迁时对于房屋的合法性认定是后期赔偿标准的关键点。但是,无证房屋是否就是违法建筑,在征收过程中是否就不能给与拆迁补偿,这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此外被违法拆迁时房屋内的财物损失、临时安置费等其他损失要及
2021-01-07 -
法院对违章建筑认定的审理思路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客观事实的认定包括:违章建筑的地点、面积、结构、建设时间、由谁而建,由谁使用等事实。城管人员在认定这些客观事实时,可以依法对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制作检查笔录。
2021-01-07 -
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作为违章建筑的建造者享有那些权利?
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但是违章建筑的建造者对违章建筑仍享有一定的权利。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021-01-07 -
违法建筑的统一认定标准及认定主体
统一认定标准。统说应按程序性标准,就是判断建筑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关的土地、规划行政许可。即土地使用方面是否依法经过有权审核的政府批准;规划方面,在城市规划区内,是否取得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则许可
2021-01-07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之后,我们要留心房屋被违法拆除
实际征收过程中,因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常常就征收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被征收人总会认为只要自己住着房屋不让强拆、针对征收方送达的文件不理不问就不会有事,但是此时收到的文件一定要格外注意,就是我们下文提到的《征收补偿决定》与《责令交出
2021-01-07 -
山东临沂违法拆迁:房屋和蔬菜大棚被违法拆除,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谁拆的
在行政机关互相推诿,相关证据明显不足,导致难以确定适格被告的情况下,应遵循“谁主体,谁被告”的原则推定适格被告,即推定征收主体是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本案中山东临沂市人民政府为行政征收的主体单位,在上诉人因处于弱势地位
2021-01-04 -
江西赣州违法拆迁:法院确认城管局认定门窗公司为违法建筑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赣州市某门窗公司于2018年收到了某城管局出具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其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城管局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门窗公司的经营者朱先生不服某城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先
2020-12-31 -
浙江金华违法拆迁:未进行遗产分配房屋被街道办以继承人中一方已经签字违法拆除
2017年12月案涉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由于存在拆迁补偿安置的分歧,金女士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2019年4月金女士居住的房屋遭到了违法强拆,金女士及范先生不服,以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为被告,就强拆行为向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0-12-24 -
房子被违法拆迁,根据《国家赔偿法》我们可以申请这些赔偿
遭到违法拆迁时,被拆迁人往往来不及转移财产,家中的财物也会随着房屋违法拆迁而损坏掩埋,造成的具体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估算并举证。如果没有保留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
2020-12-21 -
山东潍坊违法拆迁:因棚户区改造房屋遭街道办拆除屋内财产损失,遂起诉街道办
因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三人与征收方未就征收拆迁补偿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在2019年10月15日,三人的房屋就遭到不法人员强行拆除,屋内财产损失严重。通过了解得知,系街道办对三人房屋实施的强拆,,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潍坊市某区
2020-12-16 -
对协商不成拒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户以房屋占用河道为由予以违法拆除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马先生的涉案房屋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了河道用地,违反了法律规定,必须予以拆除。经镇政府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马先生仍未自行拆除。镇政府组织人员与马先生进行了协商,将涉案房屋内的
2020-12-14 -
职工福利房因道路建纳入拆迁范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遭违法拆除
因实施道路建设工程,需拆除占压道路红线内的建(构)筑物,包括周先生在内的住房均在拆除红线内。2018年2月26日,市规划局向拖拉机厂下达拆除通知,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周先生与征收方签订了《搬离协议书》,但该协议书上未约定补偿内容,之后周先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