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9月4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当事人:张先生等两人,海安县公安局
代理律师:程东胜
时间:9月4日09时00分
地点: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第6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