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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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7月3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4-06-24

  案由:恢复原状(因拆迁引起)

  当事人:吴先生,海安县墩头镇人民政府及拆迁公司

  代理律师:程东胜

  时间:7月3日

  地点: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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