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7月3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恢复原状(因拆迁引起)
当事人:吴先生,海安县墩头镇人民政府及拆迁公司
代理律师:程东胜
时间:7月3日
地点: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