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4月17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听证通知
事由: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潘先生,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邸顺红,王奇兵
开庭时间:4月17日10:00 时
开庭地点:扬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