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协议无效
代理律师:王炳峰
当事人:杨女士(原告),何南京(被告一)、泗城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告二)、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被告三)、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被告四)
地点:泗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8:30
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3月12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协议无效
代理律师:王炳峰
当事人:杨女士(原告),何南京(被告一)、泗城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告二)、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被告三)、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被告四)
地点:泗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