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12月18日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予受理决定违法
代理律师:谷美玲,邸顺红
当事人:李先生,泰安市公安局
地点: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时间:12月18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