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11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撤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代理律师:王炳峰
当事人: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3年11月14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