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奇兵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
【被 告】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路先生和张女士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某村分别拥有住房,因面临征收,二位当事人针对补偿事宜与拆迁方多次洽谈,但是终因补偿标准不合理而商谈无果。就在尚未签订补偿协议之时,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路先生和张女士分别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将其房屋予以拆除。
面对突如其来的拆除违建问题,应对强大的拆迁方,路先生和张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几经波折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王奇兵律师、王立江律师和蔡晓仪律师。经过律师团的努力,不仅打破了拆迁方企图以拆违为由,变相实施非法拆迁的目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依法行政之路扫除了障碍。
【胜诉】确认被告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4日作出的“济城执历城限拆字(2016)第x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