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蔡晓仪
原告:麻先生
被告: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
承办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东胜、蔡晓仪
案情简介:麻先生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的营业房屋,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区政府针对麻先生的部分房屋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随后实施了违法拆迁。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麻先生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并聘请了程东胜、蔡晓仪代理维权。
介入案件后,京平律师一方面针对房屋征收行为展开调查、诉讼,另一方面针对当事人此前提起的诉区政府违法拆迁纠纷一案,代理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
胜诉:本案经过京平律师的专业代理,2016年7月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的违法拆迁行为违法。
作者:蔡晓仪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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