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曹星律师、伍柳律师
【被申请人】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案情简介】曾先生是湖南省常宁市罗桥镇居民,拥有合法的房屋,并合法承包了山地、鱼塘等,因为XX水库工程项目建设面临征地拆迁,然在安置补偿问题上一直未与拆迁人达成合意,且发现该次征地拆迁没有任何手续,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曹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京平律所曹星、伍柳律师。俩律师通过信息公开,发现被申请人作出的项目建设批复违反法定程序,于是向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起了行政复议。
【胜 诉】在京平律师的专业代理下,2016年7月,曹先生收到了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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