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汤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案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蔡晓仪
【基本案情】元先生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某村拥有房屋,现面临拆迁。因认为拆迁方的补偿安置条件不合理,元先生与其他村民共同联系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经过沟通咨询,聘请了薛正懿和蔡晓仪代理维权。
2016年3月5日,拆迁方动用城管部门,对元先生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拆除房屋。京平律师随即协助当事人向汤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获胜】经过京平律师的专业代理,2016年6月7日,汤阴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汤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