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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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

山东省即墨市胜诉说明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6-04-11
  京平胜诉公告:山东省即墨市胜诉说明

  【当 事 人】金先生

  【被申请人】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委托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李霞律师

  【基本案情】金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但是补偿十分低廉,并且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时候,金先生的房屋被违法的违法拆迁了。在违法拆迁发生之后,金先生房屋所在的区域开始进行工程建设。后金先生决定聘请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李霞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通过法律调查等手段调查发现金先生房屋区域上进行的工程建设并没有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律师指导委托人提起查处申请,即墨市城乡建设局作为有法定职责的有权机关未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律师一纸复议申请书将建设局复议至即墨市人民政府,

  【胜诉】经过即墨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金先生的复议请求,确认建设局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建设局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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