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生系山东省五莲县人。2013年3月,邱先生与其当地村委会签订的养殖场承包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该合同经人民法院审理被依法解除,法院判决邱先生负有返还养殖场房屋五间、土地0.5亩的义务,判决生效后,邱先生依法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2014年4月24日,在自己依法履行相关返还义务之后,邱先生发现不在生效判决范围内的自有12幢房屋,数百棵的果树和数十棵的杨树全部都被强制拆除了!包括邱先生一家在房屋里的合法财产也遭到了损毁、灭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邱先生选定了业务精专、严谨敬业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所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赵健、曹星、孙清泉律师担当主办律师。经过律师的精心准备与庭审激辩,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
违法拆迁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