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起,某公司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双方就补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2012年12月21日,区城管局对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某公司随即聘请当地律师提起复议,其后大连金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区城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收到复议决定后,某公司辗转联系到北京赵健拆迁律师团队,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代理诉讼及其他维权事宜。北京赵健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本案后,指派赵健、张波、曹星三位律师负责全权处理某公司的拆迁补偿维权事宜。几位律师随即协助某公司对本案提起诉讼。经过三位律师的专业运作,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区城管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